中共安庆市委老干部局 发布时间:2022-04-21 阅读次数:16154次
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离退休干部职工
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31号),提升全市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市级离退休干部职工示范党支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的责任担当,坚持好中选优、树立典型,激励各地各单位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建设,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凝聚老同志、服务老同志的作用,更好地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在历史接续奋斗中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在继承先辈优良传统中坚定走向未来的信念。
二、评选步骤
1.对标申报。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对照省委老干部局制定的《离退休干部职工示范党支部创建标准(试行)》(附件1)开展自查,符合标准的,经所属党组织同意后,向市委老干部局推荐市级示范党支部。每个县(市区)、市直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
2.评议审核。市委老干部局评议审核工作小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市级示范党支部进行评审,适时对推荐对象进行抽查。符合条件的经研究确定为市级示范党支部。
3.命名授牌。评审结果在市委老干部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市委老干部局命名授牌“安庆市离退休干部职工示范党支部”。“示范党支部”评选结果将作为下一次推荐省级离退休干部职工示范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级离休干部职工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将形成常态化。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示范党支部创建、推荐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把申报、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过程,推动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提高创建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坚决杜绝重评轻建、重督轻导等情况,切实在示范党支部创建上下功夫,促进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工作严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3.加大宣传力度。用好媒体融合、多平台传播,及时宣传推广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营造比学赶超、争当示范的浓厚氛围。
4.彰显示范效应。认真总结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的做法成效,充分发挥市级示范党支部典型引领作用,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不断提升全市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5.严格推荐程序。推荐单位认真填写《安庆市离退休干部职工示范党支部推荐表》(附件2),事迹材料要围绕创建标准的五个方面撰写,用第三人称写法,内容真实具体,特点突出,文字简洁生动,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上述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市委老干部局综合调研科(地址:安庆市迎江区孝肃路210号老地委大院,邮编:246000,联系人:王菲,联系电话:0556-5562103,邮箱:756790108@qq.com)
附件:1.《离退休干部职工示范党支部创建标准(试行)》
2. 安庆市离退休干部职工示范党支部推荐表
3. 填表说明
中共安庆市委老干部局
2022年4月21日